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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款政策RETURN POLICY

一、申請退貨/退款


  1. 台灣地區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「七天鑑賞猶豫期」的權益。請留意,鑑賞期非試用期,因屬食品類商品,若商品經拆封後使用,以致缺乏完整性,將無法辦理退換貨。
  2. 若要辦理退換貨,請務必貨到 7 天內聯絡鶴茗台灣茶客服人員(聯繫電話04-37072232 | 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09:00-18:30國定假日除外),若商品發生新品瑕疵如破包、失真空等情形,將商品拍照並說明瑕疵情形,並提供購買單號辦理退貨事宜(退回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且保持完整包裝)。
  3. 當您的退換貨需求通過審核,我們會於 7 天內請宅配人員到府取件(商品需連同發票),請將商品包回原樣交給物流人員,如您不方便以宅配收件方式辦理退換貨,也請您在通知退貨後7天內寄還商品給我們,否則恕不提供退換貨服務。
  4. 我們在收到商品後會立即為您辦理,並於退還款項時一併退還郵資(郵資上限100元)。

    ※如因個人因素退貨次數過多,鶴茗台灣茶將視情況決定是否暫停出貨,敬請見諒。


二、注意事項


  1. 使用原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,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。
  2. 您要求退貨之商品若有缺件或是損毀(包含原包裝),鶴茗台灣茶有權視損毀程度而折扣退款金額;但若是新品瑕疵則不在此限。
  3. 因您購賣之商品為食品類商品,請勿拆開包裝,一經拆封讓包裝內食品接觸空氣,我們將有權拒絕退換貨。
  4. 目前辦理換貨僅能針對同一項商品更換,無法將商品 A 換為商品 B。若您欲換成其他品項,請先辦理原商品退款,再重新訂購您所需要的商品。
  5. 若欲退貨的商品,是參加任選活動而組套出售的促銷商品(如任選 X 盒 XX 元的活動),不可單品退貨,需將套組商品一併退回。


三、無法辦理退貨之情況


  1. 商品已開封(如:貼紙封膜已撕開、真空包裝袋已打開、商品已使用過)。
  2. 已非全新狀態 (外觀不得有刮傷、破損、受潮…等)。
  3. 沒有完整包裝(商品、附件、原廠外盒、保護袋、配件紙箱、保麗龍、隨貨文件、贈品等)。
  4. 有不可清除的髒污或痕跡。


四、退款說明


收到您的退貨商品及發票確認無誤後,我們會於 7 個工作天內退款給您。

請您提供(銀行、分行別、帳號、戶名)客服人員將匯款至您提供的帳號,所需工作天數約7~10天(不包含國定例假日),完成匯款動作後,您將收到一封匯款完成的email通知信,收到通知信件後,您可於當天或隔天查詢確認帳戶資訊。

若您使用信用卡線上刷卡系統將會自動退刷,款項會直接退回您的信用卡帳上,刷退款項可能列於您本月或次月的帳單上,依據不同銀行的處理流程,完成退款的作業天數不定,由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關係,銀行不會接受鶴茗台灣茶主動查詢進度的需求,建議您可主動連絡您的信用卡公司詢問細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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